比利时生物学家,哲学家,鲁汶天主教大学名誉教授,重点研究生态哲学、生物伦理学、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,现代表比利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生物伦理委员会(IGBC)委员。

年复一年,人类消耗的资源总是比大自然所能给予的更多,如今的人类已是负债累累。这种过度消费直接对气候造成影响。为更好地理解相关问题,哲学家和生物学家伯纳德·费尔茨(Bernard Feltz)为读者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,着重探讨了气候变化管理工作的伦理意义。
伯纳德·费尔茨
气候变化是当今时代面临的严峻挑战,它不仅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,同时也与全球地缘政治秩序息息相关。气候变化是全球生态危机的一个侧面,直接脱胎于人与自然之间种种复杂的相互关系。要分析这些关系,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。
首先是笛卡尔(Descartes)方法,即认为自然是可供人类予取予求的一系列客观存在。这位17世纪的哲人与伽利略生活在同一时代,被誉为现代思想的伟大先驱,在物理科学兴起之初,他便提倡建立与其相似的生命科学。笛卡尔提出了“动物机械论”,认为生物充其量只是以复杂方式组合而成的无生命体,只有人类才具备超然于形骸之外的充盈的灵魂。于是,人类是唯一高尚的物种,而自然界的其他存在,无论是否有生命,都是人类可资利用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。笛卡尔对于环境毫无敬意,他用实用主义的眼光对其进行考量,认为环境代表着无穷无尽的资源,人类大可以心安理得地开发利用,完全不必有任何疑虑。如今,我们已经看到这种观点是如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,导致人类以各种方式无耻地盘剥自然:开垦农田、捕捞鱼虾、集约化畜禽养殖,消耗矿物,这些都会给环境带来污染。
另一种方法是生态学,其世界观与笛卡尔截然不同。1937年,英国植物学家亚瑟·乔治·坦斯利(Arthur George Tansley)提出生态系统的概念,从此彻底改变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科学关系。生态系统是指各种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土壤、空气、气候等自然环境之间的所有相互作用。这一概念让人类重新意识到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,是构成生态系统的一分子。此外,生态系统是一个有限的环境,人类活动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,不能毫无节制地索取资源、排放垃圾。
不过,许多思想家认为生态学方法仍有不足。例如,深层生态学家认为,科学方法最根本的问题是无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,生态学方法也不例外。为了改进这一点,他们提倡整体思想,主张实现人类与所有生物有机体的和谐统一,不做任何地位上的高低之分。尊重动物与尊重人类,二者没有差别。
要洞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,既要理性看待深层生态学家的一些激进主张,也要重视生态学方法所持观点的中肯之处。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环境多一些敬畏,自然与人类就可以实现共存共生、贯通交融。不必假设动物与人类享有同等的地位,动物本身就是值得被尊重的。
如果说艺术品是人类的杰作,那么某个生物物种或某个特定的生态系统就是自然的杰作,理应受到尊重。一件艺术品的美学特征展现出现实世界的某个基本维度,这是只有艺术家本人才能做到的事。但这种关系并不意味着这件受到尊重的作品拥有了人类的地位。事物的价值的确是能被划分为不同等级的。对于动物、生态系统和景观的敬畏因两个前提条件而成立——其一是人类决定尊重这些动物、生态系统和景观,其二是自然的敬畏之道,不同于人类给予的尊重。
气候变化作为生态危机的一个侧面,促使各方深思科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。
科学对于气候问题的形成难辞其咎,这主要是由于新技术激发了巨大的能量,而经济强国毫无节制地开发利用这些能量,于是,“人类世”的时代开始了。有史以来第一次,人类活动正在导致某些环境特征发生变化,而这种变化会反过来影响到全人类。
不过,科学也让人们认识到了与生态危机有关的一些问题。在制定合理应对气候危机的发展规划方面,科学起到了决定性作用。科学可以毁灭人类,也可以拯救人类。在掌握科学方法的同时,更全面地了解现实情况,是遏制气候变化的关键。
然而,如果让一群科学家来治国,那就违背了民主的原则。在民主国家,作出决定的是政治家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·韦伯(Max Weber,1864-1920年)阐明了事实和价值观的区别。在知识方面,科学家是洞悉事实的专家,他们负责分析情况,提出与生态约束兼容的多种发展前景。另一方面,政治家则本着自己信奉的价值观行事。在民主制度中,政治家通过选举获得合法性,他们当选之后会刻意选择符合自身价值观体系的发展方案。气候变化会涉及到一些异常复杂的技术分析,而这些分析并不总是与政策走向保持一致。
必须承认,我们的社会已经开始转变,生态环境的制约成为了所有人类活动的风向标。人人在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,多种多样的经济行为体——从中小型企业到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——在各自的活动中身体力行,国家机构、中介机构、工会、商业联合会、非政府组织(NGO)从方方面面给予支持,这些都是开展有效行动的必要条件。
人类的未来命运是一切举措的出发点。人们之所以采取行动,是由于认识到假如任由气候条件进一步恶化,地球环境将不再适宜人类居住。到那时,即使人类不至于灭绝,生存也绝非易事。我们知道,德国哲学家汉斯·约纳斯(Hans Jonas)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了“人类责任之必要性”原则,直指生态问题:“行动起来,让行动的影响力大到足以使人类种族之延续成为永恒。”从现在开始,我们应当在建构当代社会生活的同时承担起保护子孙后代的责任,关注生态系统的长期可持续性。
对于环境问题的关切必须符合当代伦理要求——尊重人权,平等对待所有人。在当前的气候挑战面前,这一目标尚未达成。让人不解的是,最贫困的国家往往是受失控的全球变暖现象影响最严重的国家。因此,出于尊重人权的考虑,必须提出一条国际团结原则。这项原则既要确保全球层面对气候变化的管控,又要切实采取具体措施来应对错综复杂的局面。为了以公平方式应对生态危机,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原则和所有人团结一致的原则至关重要。
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(COMEST)报告:水伦理:海洋、淡水、沿海地区
图片:Néle Azevedo